信息时间:2024-11-13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长公GY-GG-****041823
项目名称 | **市**区****公司信合农贸市场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冯先生 | 电话 | 133****6000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谢女士 | 电话 | 0431-****9646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980000 | 电话 | 0431-****9873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市**区****公司信合农贸市场出租 项目通过 **市 公共**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市**区****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市**区****公司位于**区久盛大街以南,信合花园小区以北,益民路以西,佳隆小区****农贸市场房屋,共有 1 处,按现状整体出租。无产权证、无抵押。 拟出租标的建筑为3185.5平方米,主体三层,其中:地下一层设有消防水池,面积311.76平方米;地上一层面积2714.58平方米,包括:发电机房面积77.16平方米,换热站面积80平方米。实际出租营业面积约2557.42平方米。请各意向承租人在报名**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 三 年 四、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3.每年租金保持不变;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供暖费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 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市**区****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农贸市场四楼 |
法定代表人 | 冯德琦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00.0 | |
经济性质 | 11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10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
挂牌底价 | 95.2 万元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1 | 信合农贸市场出租 |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68)] | 27.0 | |
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5时00分 | |||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金恒支行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备注 |
1 | 信合农贸市场出租 | 久盛大街以南,信合花园以北,益民路以西,佳隆花园以东 | 闲置 | 3185.5 | 36 | 95.2 | 12 | 27.0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每年租金保持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8.0 | 2024-11-14 09:00:00到2024-11-29 09:00:00 | 2024-11-29 09:00:00 | 90 | 实际出租营业面积约2557.42平方米 |
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服务指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