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轮胎采购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货运车辆轮胎采购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FZJTJN****0705-130。
5.供货时间:按照招标方订单下达后2日内送达。
6.实施地点:**省**市。
7.项目主要内容:运输车辆轮胎合同期内拟采购量770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1)315/60R22.5型号轮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190.00元/条(含税、运费);
(2)295/80R22.5型号轮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280.00元/条(含税、运费);
(3)425/65R22.5型号轮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2030.00元/条(含税、运费);
(4)12R22.5型号轮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250.00元/条(含税、运费)。
注:1)本次招标所列数量为拟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单价不做调整,根据中标单价×实际采购发生量据实结算。在合同期内如遇到税率调整时依据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的最新税率调整含税单价。
2)投标人投标时本项目所有货物均应按要求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单价超过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公司(入驻平台),以下简称“**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不需要重复办理CA)。通过互联网登录“**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00,地点(途径):“**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上开标大厅。
2.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操作指南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5558 ,其他号码详见平台。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华阳路20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532-****092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奥西路1****广场B座1202室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0531-****0717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