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分院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建设的******分院二****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审批复[202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设备采购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市新****大道东侧,太行路以北,峨眉路以南。 3.2 工程规模:******分院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3 合同估算价:约900.00万元 3.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电梯设备设计、采购制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生产、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设备价(含空调、监控线缆、无障碍设施等)、电梯装潢费(客梯轿顶装饰、轿厢地面:由承包人提供样册,发包人选定,价格均含在本次报价中)、随机备品备件报价、随机专用工具、安装检修易耗品、设备包装运杂费、装卸费、现场保管费、设备安装调试(含调试电费及所用电缆费用)、技术资料费、售后(技术)服务费(包括培训费、3年内的免费维护保养、更换零件费用和年检费用等)、电梯机房到控制室的对讲电话、五方通话、CCTV、消防管制、井道照明等线路的敷设(包含材料、机械人工等一切费用)、安装检测费、图纸深化设计费、井道脚手架搭拆费、井道照明、检修插座费及按地扁钢安装、底坑爬梯、井道安全距离处理费、必要的井道改造、现场开设孔洞、封堵孔洞、加装对重安全钳(若有必要)、基础钢构件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费用、召唤盒开孔调整费、楼板开孔费、吊装费、弱电工程费、因产品和现场实际尺寸偏差造成的改造费用、电梯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费、验收费、验收不合格的返工费用,轿厢保护费(采用18mm细木工板),垃圾清理,总承包服务费(以合同价的1%计取)、安装用电用水费(支付给总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和保险等确保本工程符合验收标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造价),共20部电梯,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3.5供货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 3.6 质量标准:合格。 3.7保修期要求:整机质保不低于2年,其中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不低于5年。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3 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应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5.4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电梯生产企业《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5.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5.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以“信用中国(http://www.****.cn) 公布的信息为准。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6.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1.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南路199号 联系人:夏寒 电话:159****3689 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1-405室 联系人:李雪芹 电话:0516-****2529 **** **** 2024年11月13日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