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中 原评分细则
业绩 | 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医院食堂餐饮类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例得 3分,本小项最高得 9 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审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 0-9 |
现修改为:
业绩 | 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医院食堂餐饮类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例得 3分,本小项最高得 9 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或履约中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审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如:提供3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第三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 0-9 |
2、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城镇梅苑路244号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方式:189****7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八一大道与三合路交叉口1幢1号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方式:0556-****888、183****9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189****7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