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工[2024]第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市**区秣陵街道新姚路以北、苏源大道以东地块(NJNBg042-10-06-01) | 20591.76 | 工业/一类工业 | 1.5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45 | 建筑限高 ≤ 35 | 20 ≤ 绿化率 | 30 | 156 | 779 | 10 (万元) |
NO.**2024GY30 | **市**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以东、板霞路以北地块(NJNBg042-10-10) | 25406.57 | 工业/一类工业 | 1.5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45 | 建筑限高 ≤ 35 | 20 ≤ 绿化率 | 30 | 193 | 961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区双龙大道1200****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320****08048GB07507;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地块编号:320****08048GB07508;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审字〔2024〕02650)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仅限科研、仓储)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7%,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区秣陵街道新姚路以北、苏源大道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人民政府、****政府****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NO.**2024GY30:(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审字〔2024〕02552)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以东、板霞路以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人民政府、****政府****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系电话:(025)****8051
联系人:王俊
开户单位:****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520********100000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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