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伊滨区中轴带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项目五期中央公园
智慧广告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位于**市伊滨区中央公园,项目主要包括10台计时感应终端,2台屏幕显示终端安装,以及用户端软件、PC端管理软件各1套。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 质保期:整体项目三年质量维保期。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03幢10层
成交金额:72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整体项目三年质量维保期。
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售后及技术要求:三年保修及免费上门服务,遇到故障2个小时内线上响应,48个小时内修复。
四、否决投标情况
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霞,袁**,段浩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5000元。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24 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25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367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祝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5131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