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咨询服务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咨询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
(三)采购内容: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全权负责协助开展申报具体工作,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组织进行指导,对我司现有体系进行诊断,根据需求及时收集整理我司财务资料、知识产权资料、科技成果转化资料、组织管理水平资料,根据需求协助我司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所需相关技术资料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跟进审核进度,协调、整改在认定内审中提出的问题。
(四)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拾捌万捌仟元整(¥188000.00)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供应商信息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罗赖路7****基地综合大楼十层1001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招采中心。
递交地址:**市飞云路8号北投大厦A座。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388。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059。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飞云路8号北投大厦A座。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81****0321。
****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