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二期地勘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心项目二期地勘服务采购,比选人为****,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南三环以南、太行南大街以西、昆仑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北。
2.2项目规模:
****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包括冷库、中央厨房、交易中心、集配中心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 619.798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59199.95平方米。
2.3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范围为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勘察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比选申请人近3年内(2021年1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5其他要求:(1)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比选申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华春建设工程****公司(****华北大街198****广场E座801室)报名。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公司会议室(****华北大街198****广场E座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三环788、789号
联 系 人:李欢
电 话:0311-****0021
比选代理: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地 址:****华北大街198号
联 系 人:闫亚龙
电 话:150****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