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就《梅溪镇人行吊桥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人行吊桥改造工程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内容 | 预算 |
1 | 梅溪镇人行吊桥改造工程 | 建设内容主要为铺设柔性彩色橡胶铺装层等工作内容 | 29.4002万元 |
备注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安装 、维修、抢修、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等全部费用和利润(包括安装所需全部配件、耗材、辅料、招标代理费等)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领取时间、地址:
1、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昌硕街道祥和路391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30时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0元。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安**公共**交易网:http://www.****.cn/col/col****656840/index.html。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本项目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50****5962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6****9965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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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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