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26362L | 建设单位法人:卫志红 |
宋延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育黎镇曹家村309国道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1-C3011-水泥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育黎镇曹家村309国道北 |
经度:121.47948 纬度: 37.0113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5 |
乳环报告表〔202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7-10-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609.6 |
1269.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2636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26362L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913********4099394 | 竣工时间:2024-06-20 |
2024-06-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8 |
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市育黎镇曹家村309国道北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中3.8x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改造原有水泥库库底,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涉及煤耗,已完成产能、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四个减量替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充分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及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改造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φ3.8×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对原有水泥库底进行改造,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进一步加大水泥散装能力,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共用工程、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可生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市育黎镇曹家村309国道北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中3.8x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改造原有水泥库库底,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涉及煤耗,已完成产能、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四个减量替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充分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及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改造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φ3.8×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对原有水泥库底进行改造,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进一步加大水泥散装能力,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共用工程、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可生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熟料输送-熟料卸车-水泥配料-水泥粉磨-水泥配送-水泥散装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熟料输送-熟料卸车-水泥配料-水泥粉磨-水泥配送-水泥散装和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市育黎镇曹家村309国道北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中3.8x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改造原有水泥库库底,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涉及煤耗,已完成产能、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四个减量替代。 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原料进厂卸料、物料储存、输送、球磨、包装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系统收集至39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DA039)排放,其中DA004-5、DA017-036排气筒高15m,DA001-3、DA007-016、DA037-039排气筒高30m,DA006排气筒高40m,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一般控制区、《**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内烟道于楼顶高出1.5m排气口(DA040)排放,执行《**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要求。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第三方拉运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养殖池塘。 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机油用于提升机链条加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8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充分依托原有熟料、辅料堆棚及原有配料及成品水泥库,拆除原有设备更换新的自动化设备。**熟料卸车及输送;改造辅料上料系统;改造水泥配料及输送系统;拆除原有两座水泥粉磨车间及水泥磨,**一座水泥粉磨车间,新上一台φ3.8×13m水泥球磨机,采用辊压机+球磨联合粉磨技术进行粉磨。对原有水泥库底进行改造,更换计量设施,并新增两座散装仓,进一步加大水泥散装能力,同时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厂区变电所、共用工程、空压机站、全厂综**池、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可生产硅酸盐水泥100万吨。 项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气主要是原料卸料、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球磨、产品储存、产品包装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针对各产尘点均采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DA001-DA035排放,其中DA002、DA004-DA005、DA0017-DA035排气筒高15m,DA001、DA003、DA007-DA016排气筒高30m,DA006排气筒高40m。经检测,各排气筒的排放浓度最大值监测结果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要求。 项目营运期炉渣、火山灰、石灰石、熟料由汽车运输进厂在堆棚内卸料。卸料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气。项目建设两个封闭式堆棚为熟料堆棚和辅料堆棚,其中辅料堆棚内设置间隔,分别堆放炉渣、火山灰、石灰石,堆棚内设置喷淋降尘设施,部分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至环境空气中,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148mg/m3,监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标准,同时满足《**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小时浓度值差值的最大值为0.054mg/m3,监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 项目食堂大灶产生油烟废气,食堂安装了由****生产的YJ-FH-14A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项目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2mg/m3,去除效率范围在92.4%~92.8%;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大型”的标准要求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项目生产过程中循环冷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除垢后除蒸发外不外排;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原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龙角湖****公司定期拉走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为辊压机、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灰渣和废布袋。除尘器灰渣的产生量约10210吨/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的产生量约0.3吨/年,集中收集****公司。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机油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49-08,产生量约0.5吨/年;废油桶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0.1吨/年。项目建有危废库,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定期转运、处置。 项目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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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 项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气主要是原料卸料、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球磨、产品储存、产品包装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针对各产尘点均采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DA001-DA035排放,其中DA002、DA004-DA005、DA0017-DA035排气筒高15m,DA001、DA003、DA007-DA016排气筒高30m,DA006排气筒高40m | 经检测,各排气筒的排放浓度最大值监测结果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要求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 油烟净化器 | 项目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2mg/m3,去除效率范围在92.4%~92.8%;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大型”的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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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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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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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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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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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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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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