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事项工作,街道拟通过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一家服务单位负责该工作,现将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事项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依据项目服务的特点,构建精简、高效、专业、合理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2、由中标单位安排运营团队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书面确定的为准),按照采购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协助开展执法相关文件档案整理归档、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市政设施维护等工作。
3、依据精干、高效、一专多能、忠于职守的原则配备人员,并结合采购方要求,编制员工行为规范和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执法内勤辅助
①协助公文的收发、承办等工作;
②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处理等工作;
③管理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
④负责执法相关文件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执法外勤辅助
①严格遵守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协助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②协助执法时,应听从执法人员的指挥,主动开展工作。在遇到暴力抗法时,主动保护执法人员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以及车辆设备、器材的安全。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城市管理辅助
①负责园林绿化、清扫保洁、消杀等工作;
②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工作;
③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④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文件档案整理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要求
1、由中标单位完成人员招录,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
2、人员数量:7人;
3、人员入职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②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③****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或者是其他条件:****办公室改革过渡人员(符合要求的优先聘用);
4、组织架构科学、合理,保证管理落实到位;各部门岗位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项目、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2、中标单位应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长驻项目地点办公,对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岗前考试、日常管理监督,以及合同履约评价,并积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3、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4、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接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
5、中标单位应对安排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资格审查,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履历表,有没有失信、犯罪或重大过失记录等,并将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认证复印件等报送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和备案。
6、中标单位派驻采购单位的员工,中标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合规用工。如解除合同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涉及工伤的等劳动用工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7、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奖优罚劣的考核办法和可逐级晋升的薪酬体系,按照末位淘汰制的原则,逐年更换在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工作人员。对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参加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年内累计2次考核不达标的、连续无故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的、违法犯罪的、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等任何一种情形,不得安排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出现上述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中标单位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的更换。因产假、病休假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中标单位必须提前做好临时补充人员的接替工作。
8、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履职,不得以采购单位或监督方名义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
三、中标金额
31.25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
五、定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六、投标单位
深****公司;
**市****公司;
****。
七、中标单位
****。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韩工;联系方式:****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