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规划)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规划)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公司建设需求,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规划)服务,项目预估采购金额9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5-202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规划)服务集中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图、单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节能、幕墙等)、人防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智能化、道路、综合管线设计、景观绿化、室内装修设计等服务;提供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图审及各相关手续办理的配合以及施工过程设计咨询、交底、驻场服务及参加施工例会等)。本次采购不包括大型通信机房的专业设计。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5-202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规划)服务集中采购 | 工程设计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市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框架金额90万元(含税),最终采购数量、金额以实际为准。
1.2.3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订单采购模式。
1.2.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1.2.5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1人,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 详见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任一单项响应报价高于该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响应。
2.1.2供应****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图片。
2.1.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服务团队人员,其中团队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2024年5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1.5供应商须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过一起同类型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含税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累计含税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不予认可。
2.1.6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扫描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
2.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即2024年11月18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北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姚晶
电 话:133****8880
电 子 邮 件:****@126.com
地 址:**市**区夏凉路夏雷村188****中心5号楼202室
邮 编:213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