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第十一次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 ****第十一次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第十一次改扩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建设内容:****第十一次改扩建项目位于**省******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4′48.470″,北纬23°04′29.490″),项目占地面积21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14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特种浮法玻璃16.6万t/a(其中在线Low-E镀膜玻璃90228.6t/a、超白玻璃34633.2t/a、优质深加工原片玻璃41468.7t/a)、太阳能超白玻璃16.6万t/a、外购玻璃原片1008万m2/年、2~2.5mm光伏玻璃510万m2/年、2.0mm玻璃全钢化540万m2/年、太阳能玻璃(客供)丝印180万m2/年、新型光伏玻璃1200万m2/年(其中太阳能超白玻璃镀膜面积2874万m2/年、2~2.5mm光伏玻璃镀膜面积750万m2/年、新型光伏玻璃(双玻组件)540万m2/年和外购玻璃原片镀膜面积1368万m2/年)。于2023年1月11****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280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11月1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熊子琳
联系电话:136****1542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 131e5141da54383e1f803394bb3d7f3.jpg 686.1 KB ,
附件2: 7e1936ee7f4c4777b5ba305d53b73ce.jpg 923.5 KB ,
附件3: 关于****第十一次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2024.****.pdf 823.3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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