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码头停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本次 船舶码头停靠 项目资金已落实,且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
2.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船舶码头停靠
2.2采购说明:
公司近年来与******公司签订码头停靠协议,因其码头地理优势明显且配套设施完善,秉持一贯的服务理念,较好的满足我司自有船舶在避风及施工间歇期间码头停靠需求。又因**周边码头**紧缺,为满足我司自有船舶2025年期间码头停靠需求,拟与******公司签订2025年船舶码头停靠协议。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公司和中****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采购人】****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公示时间: 2024 年 11月13日 16时00 分至 2024年11 月 16日 16时 00 分。
采购组织方:****
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1号楼1107室
邮编: 200136
联系人: 汤劲超
电话:134****59548
邮箱:****@QQ.com
询价文件澄清人:汤劲超
电话:137****9548
2024 年 11月 13
1 | 技术服务 | 码头停靠服务 | 46.****0000 | 批 |
2 | 技术服务 | 供电服务 | 300000.****0000 | 批 |
3 | 技术服务 | 供水服务 | 7000.****0000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