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58页评标办法“综合实力和业绩”第一栏第二条原“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四级(CS4)的得2分,三级及以下(CS3)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的(CS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第三条原“投标人具有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3级的的2分,2级及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第五条原“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证书[十二星级]的得2分, [十二星级]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删除。
2、招标文件第58页评标办法“综合实力和业绩”第二栏第一条原“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ITSS)证书,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现删除。第三栏原“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2分。”现更改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3分。” 具体参见补充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58页评标办法“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原“共计5项每项最高得4分,合计20分。评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对各项进行评比:1、单项方案良好,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4分。2、单项方案一般,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得3.5分。3. 单项无方案的不得分。” 现更改为“共计5项每项最高得5分,合计25分。评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对各项进行评比:1、单项方案良好,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5分。2、单项方案一般,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得4分。3、 单项无方案的不得分。” 以上具体参见补充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更改为2024年11月 28 日 9:00时,其余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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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