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小峪煤业公司材料2024年卡轨车手持机采购中标公告
****材料2024年卡轨车手持机采购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0-17 22:0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0-19 22:07:00 |
卡轨车手持机 | KTL131-S | 30 | 个 | 2024-10-15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应为:材料运至需方指定地点总价(包括一切税费、运输、装卸及包装费、保险和其它伴随发生的费用总和)。 3、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单上报出单价和总价。如总价与单价的核算不符,以按单价核算的总价为准。 4、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避免不正当竞争,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二、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专业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供应商中标后,省内供应商三日内、省外供应商七日内携带发询要求所有报价资料办理合同相关手续(为防止合同丢失,****公司现场办理合同相关手续,不支持邮寄办理),超期未办理按供应商弃标处理。 3、需提供样品的物资,自接到送样品通知之日起,省内地区供应商三日内送样品,省外供应商七日内送样品。 4、发询所有物品规格型号为通用规格型号,如供应商报价规格型号与发询要求规格型号不否,供应商需上传澄清说明。 5、所有补充资料全部通过联机洽谈提供,需供应商24小时内补齐资料,超期未提供的视同供应商放弃。 三、售后服务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出现技术性问题时,及时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 四、供货时间规定 1、双方签订代储合同即日起,有效期2年。此期间内,出卖人按照买受人书面通知的数量及到货时间供货。 2、对于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须即刻按照买受人要求送货。 五、付款方式 出卖人应当按代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代储货物,所供代储货物先行存储在买受人仓库,待买受人使用合格后,方可结算。根据代储订货合同以及完整的入库、出库、使用、验收等手续给予挂账,挂账前出卖人应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资料;买受人视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支付合同价款,三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六、运输方式 根据买受人要求结合材料本身特点,出卖人灵活选择运输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公司材料库区 八、交货时间 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需在5日内把代储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九、包装要求 代储物资包装须整洁完整,包装内须有送货清单、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物资资质证书。如因出卖人包装原因造成代储货物的损坏,由出卖人负责修复或调换,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出卖人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按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49-****950 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公司四、技术条款:
一、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卡轨车手持机 KTL131-S 个 30 一年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使用环境:****煤矿井下。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须满足GB3836-2010国家标准。 2.须与我矿现在卡轨车通讯系统(**泰诺)配套。 四、证件要求 须提供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代储货物均应根据代储货物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需求,以确保代储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代储货物清单一致。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2)出卖人提供的代储货物包装上应有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标识或买受人统一要求的标识。代储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受人的合理要求。 (3)如因出卖人包装原因造成代储货物的损坏,由出卖人负责修复或调换,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根据买受人要求结合材料本身特点,出卖人灵活选择运输方式。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出卖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买受人根据生产用料情况下发需求计划单,出卖人须在5日内将所需材料送到我矿指定库房。出卖人不得提前或延迟供货,不得少供、多供及任意更换供货种类。 (2)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材料,出卖人首次中选,买受人有权对其产品进行试用 (原则上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试用合格后方可签定代储合同。 (3)出卖人应根据买受人书面送货通知,依照书面通知的时间准时将代储货物分批次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对买受人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应急材料保证接到通知后按时完成买受人的要求到货,确保使用。同时买受人所代储货物不另向出卖人收代储费。对未按供储货通知要求供储货的,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买受人有权在代储货物质保期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出卖人将该批次代储货物提走;买受人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出卖人将代储货物提走。买受人不承担由此可能给出卖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5)出卖人的运输车辆在进入买受人指定地点后,应当严格遵守买受人的各项规定,服从买受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若因出卖人未能遵守买受人规定或不服从买受人工作人员调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6)代储货物到达代储地点的装卸、运输由出卖人负责。出卖人应本着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进行装卸、运输。如代储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七、检验要求 (1)由买受人按照国家标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2)在代储货物入库之前,由买受人、出卖人共同清点,对代储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场原始检验单等进行检验,并共同签署代储入库单。出卖人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视同出卖人认可该检验结果。 (3)发现代储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买受人有权拒收。 (4)入库验收合格仅视为代储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人并不因此丧失因代储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向出卖人索赔和追偿的权利。 (5)出卖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买受人代储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受人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若发现代储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拒收该批次代储货物。 (7)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出卖人所供代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买受人后,双方办理代储货物交付手续。出卖人所供的代储货物虽经验收并办理代储货物交付手续,但不免除出卖人对其所供代储货物的质量负有的责任。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内容,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相关资质。报名供应商需下载并填写产品质量及承诺书,并在报价时一并上传。非生产厂家报价时需注明品牌(制造商),若未注明品牌,按无效报价处理。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2024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2024年卡轨车手持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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