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黄金埠镇塘背村上关组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13 18:02 至 2024-11-28 18:02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880.2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黄金埠镇塘背村上关组 | |||
经度 | 116.819768 | 纬度 | 28.47961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14 至 2024-11-0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高彬彬 | 单位联系电话 | 079****32567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邹凑昌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5****857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童图权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132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人民政府 | |||||
报告主要结论 |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所、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地块周围居民进行了访谈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土壤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资料收集: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相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环境信息等。项目组****人民政府、******局、****环境局以及周边的敏感目标等经过沟通,已收集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的现状及历史使用等相关资料。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县黄金埠镇塘背村,三调数据显示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基地、水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 (2)现场查勘:经查勘,调查地块现状为部分区域为****营销中心,其他区域场地平整。截止至现场踏勘时间为止,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潜在污染源,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周边无以浅层地下水作为水源的供户,居民大多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地表水一般用作灌溉。经实地查勘,调查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及存储情况,周边地块地表水体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3)人员访谈:******局、生态环境局、****人民政府及周边村民等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污染性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污染源。 (4)敏感目标: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为温馨家园小区、金塘社区、黄金广场小区、黄金广场、****政府、大山岗(村庄)、****政府楼南侧小区、世纪**(楼盘)、浪花幼儿园、****小学、廉租房居民区、泽远国金府小区(在建工程)、新园社区、黄金埠镇居民区、****幼儿园。 调查地块西侧的泽远国金府小区(在建工程)于2023年动工建设,截止到目前现状仍处于建设中,建成后预计作为商住小区利用,其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规范化建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对应污水经处理外排后进入污水管网,****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得以排放入附近的信江。 (5)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经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及相邻地块调查等分析可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本地块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通过调查地块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本地块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住宅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可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