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第二次) ****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注:土地开发程度:依现状(宗地红线外“五通”及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 (二)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公告、报名、拍卖 (一)公告: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8:00。 (二)报名 一)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8:00时前到****提交书面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8:00时前,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三)资格预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8:00时前,申请人并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30,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如涉及)、交易服务费等。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自成交当日和****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完成次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 **县支行 帐 号:252********005012 缴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 不低于起拍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土地成交价款和有关税费的前提下,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工作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土地。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遇冬歇期顺延)。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买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委托****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刚组 联系电话:139****7527 地址:**市堆龙**区世邦欧郡 ****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