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600万只模具弹簧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723MA8LH70U86 | 建设单位法人:杨红波 |
杨浩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池****开发区青铜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600万只模具弹簧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3-C3483-弹簧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青铜路2号 |
经度:117.905111 纬度: 30.75953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7 |
青环管〔20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1723MA8LH70U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复岘环保****公司 |
****1723MA2TPKGY8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MUCK636 | 竣工时间:2024-05-01 |
2024-05-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8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5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弹簧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弹簧制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1200万只/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一期495万只/年 |
设备未上全,产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磨簧工序的磨簧机为密闭生产设备,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粒径和质量较大的金属颗粒物,通过每台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参照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淮》(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排放标淮限值,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简排放;电泳烘干工序VOCs项目采用整体密闭负压电泳烘干生产车间,另外电泳烘干箱进出口两端加设集气设施以加强烘干废气收集效果,电泳烘干年间内有机废气经过整体负压式收集,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的标准限值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简达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电泳烘干工序天然气加热产生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排放限值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烘干由环评中的天然气燃烧烘干变为电烘干,无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 2、环评中未分析回火炉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际回火炉加热产生的废气经油雾收集器处理后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排放。此过程废气为非甲烷总烃,未新增新污染物和排放口。 |
无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环评中未分析回火炉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际回火炉加热产生的废气经油雾收集器处理后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排放,且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为超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制,雨水经边沟收集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2、磨簧工序的磨簧机为密闭生产设备,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粒径和质量较大的金属颗粒物,通过每台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参照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淮》(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排放标淮限值,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简排放;电泳烘干工序VOCs项目采用整体密闭负压电泳烘干生产车间,另外电泳烘干箱进出口两端加设集气设施以加强烘干废气收集效果,电泳烘干年间内有机废气经过整体负压式收集,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的标准限值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简达标排放;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滅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2、固废间间面积减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 1、磨簧粉尘:4台磨簧机分别通过通过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中一台磨簧机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2、抛丸粉尘:抛丸设备为全封闭设计,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3、电泳烘干使用电进行加热烘干,进出口两端设置集气罩对烘干废气进行收集,同时,电泳烘干房为密闭负压状态,集中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4、实际生产过程中,弹簧在回火炉中加热产生有机废气,经油雾收集器处理后,再进过二级活性吸附箱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固废间间面积减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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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92 | 0.12 | 0 | 0 | 0.092 | 0.09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 化粪池,生活污水不外排,定期清掏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淮》(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排放标淮限值 |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DA002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最大平均浓度为8.1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淮》(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30mg/m3)。 | |
2 | 电泳烘干工序VOCs项目采用整体密闭负压电泳烘干生产车间,另外电泳烘干箱进出口两端加设集气设施以加强烘干废气收集效果,电泳烘干年间内有机废气经过整体负压式收集,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 | **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的标准限值 | 电泳烘干工序VOCs项目采用整体密闭负压电泳烘干生产车间,另外电泳烘干箱进出口两端加设集气设施以加强烘干废气收集效果,电泳烘干年间内有机废气经过整体负压式收集,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实际生产过程中,弹簧在回火炉中加热产生有机废气,经油雾收集器处理后,再进过二级活性吸附箱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DA001排放口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浓度为7.2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表面涂装中烘干工艺的标准限值(4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滅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 | 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淮》(GB12318-2008)2类标淮,项目区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项目采取厂界四周加强绿化,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滅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噪声达标排放。华兴电缆职工宿舍处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功能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标准要求。 |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及金属粉尘(3.11t/a)、废包装材料(0.19t/a)、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0.44t/a),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统一外售。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3.6t/a)分类回收至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泳漆过滤废滤渣以及废水性工业漆桶,暂存于厂区内的10m2危废暂存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相应的妥善处理,并满足相应标准,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依托租赁厂房现有排水系统;依托现有供电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依托租赁厂房现有排水系统;依托现有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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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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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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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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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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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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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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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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