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24年马尾法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17:3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薛亦玉、应**、曾鹏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16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罗星西路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鹏辉,0591- ****66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一北路171****广场14层1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0591-****5169 | ||
附件1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及中小声明函.zip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村文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餐饮服务 | **** | 按磋商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完成,如合同到期未能续签或中途中止合同,成交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继续保障供餐,待与****公司顺利完成交接方可撤离。 | 按15元/人/餐的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亦玉、应**、曾鹏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①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3500元的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3500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账 号:140********08068265,开户行:****银行****公司**海滨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罗星西路76号
联系方式:曾鹏辉,0591- ****6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一北路171****广场14层1403室
联系方式:黄工,0591-****5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59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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