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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标告字[2024]31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让土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土地 编号 | 四至 界限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出让土地 现状及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备注 |
**** | **:空地 西至:**街 南至:空地 北至:临光路 | 工业用地 | 50 | 1953.62 | 净地, 容积率不小于0.5; 密度(系数)不小于30%; 绿地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 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 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 | 29.11 | 5.822 | 10 | 根据《**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3年版)》、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标准地供应需设定“3+X”控制性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0.5;“X”即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工业用地内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该宗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标L2024-104 | **:空地 西至:**街 南至:空地 北至:临光路 | 工业用地 | 50 | 28828.44 | 净地, 容积率不小于0.5; 密度(系数)不小于30%; 绿地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 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 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 | 429.5437 | 85.1087 | 20 | 据《**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3年版)》、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标准地供应需设定“3+X”控制性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0.5;“X”即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工业用地内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该宗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标L2024-105 | **:空地 西至:**街 南至:空地 北至:临光路 | 工业用地 | 50 | 5326.15 | 净地, 容积率不小于0.5; 密度(系数)不小于30%; 绿地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 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 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 | 79.36 | 15.872 | 10 | 据《**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3年版)》、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标准地供应需设定“3+X”控制性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0.5;“X”即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工业用地内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该宗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标L2024-106 | **:空地 西至:**街 南至:空地 北至:临光路 | 工业用地 | 50 | 26250.76 | 净地, 容积率不小于0.5; 密度(系数)不小于30%; 绿地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 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 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 | 391.14 | 78.228 | 20 | 据《**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3年版)》、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标准地供应需设定“3+X”控制性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9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0.5;“X”即亩均年税收不小于2万元/亩,工业用地内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该宗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四)网上挂牌时间分别为:
1、****: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止。
2、标L2024-104: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止。
3、标L2024-105: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止。
4、标L2024-106: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止。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业公章信息采集表(附件三),(附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cn/bszn/moreinfo.html)咨询巴****交易中心,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咨询电话:159****8752,联系人:徐洁。
五、获取挂牌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1、登录“巴****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在“交易信息”栏目中点击“自然**”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2、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网站,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点击在线签章,进入签章页面,将上一步下载的文件打开,点击窗口中的签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获取竞买企业公章。在《竞买申请书》的签章位置点击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覆盖之前下载好的签章文件。点击浏览,将签章文件选定,点击上传按钮将签章文件回传至系统。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号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七、网上挂牌报价
1、挂牌报价:**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自治区国土**网上交易系统”,选择**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底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挂牌期间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之后的限时竞价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八、限时竞价
1、询问期:**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2、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4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3、确定预竞得人: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判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是否达到底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不成交。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交易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4、预竞得人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九、资质审查
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十、成交确认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成交,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一、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在相关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十三、咨询竞买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雍昌 电话:0478-****976
巴****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哲 电话:047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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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