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侯乡46套房屋和旧机动车(第4次)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大侯乡46套房屋和旧机动车(第4次)拍卖
拍卖内容: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6日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拍卖:1.**县大侯乡林闻路东侧道路1-12、14-34号房屋;2.**县大侯乡府前路东段35-46号房屋。标的概况如下:
序号 | 坐落 | 房屋编号 | 建筑面积 约(㎡) | 所在层/总层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虞 城 县 大 侯 乡 林 闻 路 东 侧 道 路 1-12、14-34 号 房 屋 | 01号 | 311 | 1-3/3 | 18.4 | 1.0 |
02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3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4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5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6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7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08号 | 138 | 1-2/2 | 10.7 | 0.6 | ||
09号 | 138 | 1-2/2 | 10.7 | 0.6 | ||
10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1号 | 200 | 1-2/2 | 15.2 | 0.8 | ||
12号 | 180 | 1-2/2 | 12.7 | 0.7 | ||
14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5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6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7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8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19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0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1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2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3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4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5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6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27号 | 141 | 1-2/2 | 10.8 | 0.6 | ||
28号 | 138 | 1-2/2 | 10.7 | 0.6 | ||
29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30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31号 | 225 | 1-2/2 | 17.2 | 0.9 | ||
32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33号 | 138 | 1-2/2 | 10.5 | 0.6 | ||
34号 | 418 | 1-3/3 | 24.7 | 1.3 | ||
2 | 虞 城 县 大 侯 乡 府 前 路 东 段 35-46号 房 屋 | 35号 | 210 | 1-3/3 | 13.2 | 0.7 |
36号 | 206 | 1-3/3 | 13 | 0.7 | ||
37号 | 206 | 1-3/3 | 13 | 0.7 | ||
38号 | 206 | 1-3/3 | 13 | 0.7 | ||
39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0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1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2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3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4号 | 206 | 1-3/3 | 12.8 | 0.7 | ||
45号 | 313 | 1-3/3 | 19.6 | 1.0 | ||
46号 | 206 | 1-3/3 | 13 | 0.7 |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房屋不包含房屋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租赁,土地租赁到期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并出资解决土地续租问题。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必须自行与房屋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后再参与竞买。因土地原因引起的争议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次拍卖房屋均无不动产权证,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过(入)户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能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与竞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参与竞买,后果自负。
2..本次拍卖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3.拍卖宣传面积及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如果能够办理过(入)户手续,过(入)户时登记的实际面积有出入,****管理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并以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房屋以委托方现场实际交接为准,拍卖后不再因面积误差进行多退少补。
4.竞买人应谨慎竞拍,一旦进入拍卖平台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价值、瑕疵与现状,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得反悔。竞买成交后不以对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有不明及误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违约,不以面积、土地权属等提出异议作为退标理由。
5.拍卖成交款不包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6.本次拍卖所有房屋由委托人现场指认交接。
7.标的物如果能转移过(入)户,办理过程中所需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委托方承担的一切税费)。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税费: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出让金、交易费等,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房屋维修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8.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部分房屋被占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数量与质量、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图片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交纳成交款的汇款人和网络平台注册的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10.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保证金:详见上面表格中保证金。
交纳方式:竞买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方法详见拍卖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产权交易自然人注册、企业注册及竞价操作指南》,且每个标的获取的账号均不相同。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和网络平台注册的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保证金递交:竞买人实名注册时填写的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至获取的账户内,报名截止前,保证金必须到账。若出现多个竞买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交纳及到账日期:2024年11月15日9时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
拍卖方式: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并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2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再自动延时5分钟,以此类推。
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不允许通过以下方式交纳保证金:支付宝、微信或现金方式,否则报名无效;****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155****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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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拍卖惯例并结合互联网的特点制定本须知,网上竞价拍卖活动严格遵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和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我公司坚持公开拍卖、公平竞争、公正成交、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并如实将了解到的标的瑕疵情况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参加网络拍卖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成为买受人。最高应价经**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确认时,该竞买人竞拍成功,即表明达成了关于该拍品的买卖合同。
二、报名:凡具有法定资格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公民,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实名注册,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方法详见《自然人或企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指南》,并按规定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报名截止前,保证金必须到账。本次拍卖有一人报名并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参与对应拍卖标的的竞价,并只能竞买成交对应拍卖标的。竞买人只对应一个竞买账号,此账号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账号、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旦竞买人网上报名成立,则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三、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部分房屋被占用。有意竞买者须多方位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数量与质量、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图片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谨慎竞拍,一旦进入拍卖平台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价值、瑕疵与现状,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得反悔。竞买成交后不以对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有不明及误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违约,不以面积、土地权属等提出异议作为退标理由。
五、竞买人需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拍卖标的房产及土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具体税费等,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导致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或者需缴纳相关费用才能办理的,由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谨慎竞拍,一经应价或加价即表示认可该拍品价值、瑕疵与现状,不得反悔。中拍后又反悔的,造成拍卖失败,不再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易中心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拍卖结束后,没有中拍的,****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保证金。对中拍后又提出问题的,由该拍品的买受人自负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1、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不熟悉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情形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拍卖人、委托人和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2)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损毁;(3)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4)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5)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置、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6)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以及网络系统均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3、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每个标的竞价分为:
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20分钟,在此期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自由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第二阶段为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
当限时竞价周期内有更高报价时,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未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则竞价结束。竞买人在出价过程中应注意竞价时间,以免网络延时影响出价。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拍卖的最终结果为准。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能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保证拍卖房屋的权属无争议,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本次拍卖房产如果不能进行过户登记,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拍卖标的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以往欠费(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装修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九、竞买人在竞买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中心对您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作为违约金****交易中心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
十、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交易中心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买受人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1、未按照约定支付佣金和成交价款的;2、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反悔的;3、未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
十一、拍卖的中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可以中止拍卖:1、拍卖标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发生争议的;2、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避免的事件致使拍卖活动难以进行的;3、委托方要求中止拍卖或撤回标的的。上述所列情况消除后,拍卖可以继续进行。中止拍卖的,****中心全额退还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委托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利息及其他损失等)。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柒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总成交额的5%)。成交价款不包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各种税费。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公司指定。逾期未付款的,视为买受人放弃中拍权,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易中心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买受人还应承担《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房屋如果能够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登记的实际面积范围与评估报告有出入,不保证宣传面积(即评估报告面积)与过户面积一致,****管理部门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因面积误差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负责赔偿任何费用,不再进行多退少补,请竞买人在展示期间仔细考察、慎重衡量。
十四、拍卖房屋如果能转移过(入)户时,办理过程中所需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委托方承担的一切税费)。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税费: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交易费、土地出让金等,及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房屋维修费、其他费用等,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房屋不包含房屋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租赁,土地租赁到期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并出资解决土地续租问题。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必须自行与房屋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后再参与竞买。因土地原因引起的争议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次拍卖房屋均无不动产权证,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过(入)户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能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与竞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参与竞买,后果自负。
2、本次拍卖所有房屋由委托人现场指认交接。
十六、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付款凭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委托人依据买受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委托人现场指认交接。拍卖标的交接完成后,****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保证金。
十七、拍卖人只对收取的拍卖佣金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八、我公司作为委托人和竞买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的任何违法行为均不承担责任。
十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应价,将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须知的解释权归****。
以上条款请竞买人(买受人)仔细阅读,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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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