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经研究决定,拟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单位把握时机,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
视频拍摄制作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尽快向我单位提交创意方案,尽快安排组建摄制团队开展拍摄工作,视频拟定于12月初定稿交片。
投标即视为投标方承诺如中标后须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法实现即为违约。
投标即视为投标方承诺可在中标(视同签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执行,无法实现即为违约。
投标即视为投标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实现即为违约。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有相关资质,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突发应急能力,积极响应我单位在本项目中开展的所有工作安排。
(三)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四、材料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此项)
(四)报价单(详见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袋子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密封。在工作日送至********小组(一般情况下要送至现场,其他情况请提前电话沟通)。
五、特别声明
(一)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经我单位认定有恶意竞标的嫌疑,则视为相关报价行为无效,供应商的恶意报价行为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单位将保留追究该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询价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报价若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17:00,逾期将视为无效投递。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指定时段(10:00-12:00 /15:00-18:00)电话咨询:0591-****2664。
(五)开标后,我单位将致电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则视为未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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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