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1楼大堂、3、7、8楼走廊亮化及局部维修项目预算造价编制】公开选取【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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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大堂、3、7、8楼走廊亮化及局部维修项目预算造价编制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乙方对甲方指定项目进行预算造价编制,具体设计成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图纸及其电子文档;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书及其电子文档;主要材料、设备标准、价格采用依据。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有关委托后,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2天内,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和项目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等,由采购方审阅。在采购方确认后,乙方在 4 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书、计算书等所有设计成果文件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提交给采购方。 3.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要求,甲方收集有关资料后报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如审核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书、计算书等资料的编制,直到审核通过。 | ||
否 | ||
投资额(¥2,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1、****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等有关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每个项目送审金额的3.5‰(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乙方应开具等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付款条件: 甲方报送的项目资料通过上级单位委托的专门机构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 ||
无 | ||
5天完成 | ||
低于或等于2,000元 | ||
1、****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等有关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每个项目送审金额的3.5‰(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乙方应开具等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付款条件: 甲方报送的项目资料通过上级单位委托的专门机构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中介机构报名前,必须查看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业主:武生,020-****6512) | ||
否 | ||
否 | ||
2024-11-12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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