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冶路17号顺达空气土地
新冶路17号顺达空气土地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新闸街道凌家村
项目状态 待报名
公告日期 2024-11-13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332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0.24亩
联系方式: 农村产权交易乡镇审核员(134****6672)
报名时间: 2024-11-20 09:00 至 2024-11-22 17:00
报名地点: 新闸****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1-22 17: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新闸街道 | 村(社区) | 凌家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04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0.24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本次招租标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的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4. 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行业。 5..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农村集体资产使用合同》样稿。 | ||
项目位置 | **市**区新闸街道凌家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其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11-20 09:00至2024-11-22 17:00 | ||
报名地点 | 新闸****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22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25 14:00 | ||
交易地点 | 新闸****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本次招租标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的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4. 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行业。 5..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农村集体资产使用合同》样稿。 | ||
交易面积 | 0.24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332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石燕 | 联系电话 | 0519-****8635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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