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公路口岸扩大开放坝洒通道货检查验设施及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路口岸扩大开放坝洒通道货检查验设施及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公路口岸扩大开放坝洒通道货检查验设施及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4699.88平方米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13 23:5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瑶族****建设局0873-****655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23:59时至2024年11月20日23:59 时(**时间,下同),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唐永明 |
办公电话: | 139****27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刘彦威 |
办公电话: | 136****8204 | 移动电话: | 136****8204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公路口岸扩大开放坝洒通道货检查验设施及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9 08:30 |
开标地点: | **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2.4.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报批施工图审图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提供设计内容中各项相关工作所需的资料。并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4.2工程施工: (1)建设内容包括值守工作点308平方米,联检技术用房908.92 平方米,暂不予放行冷藏库1779.96平方米,暂不予放行普通仓库1779.96平方米,H986查验用房875.27平方米,查验综合技术用房6222.44平方米,指定监管技术查验用房(冷藏库)2127.06平方米,边检用房257.71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公厕(地下水泵房部分)440.56平方米;**货检查验场地148489.2平方米,其中,**出口查验货场及查验作业区35406.15平方米,**出口边检作业区8238.85 平方米,**进口边检作业区12268.85平方米,**进口前置拦截作业区25143.35平方米,**进口查验货场及查验作业区67432平方米;**货检查验场地挡土墙491.4米,**货检查验场地隔离围网1632.89米,以及场地平整、卡口、边检通道设施、防冲撞设施、辐射探测设施、喷淋消杀设施、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货检查验场地隔离绿化带等附属工程。 (2)各项设备、仪器、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并完成资料归档。施工范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西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资质要求: |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6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3.7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8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3.5(1)施工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或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2)设计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如合同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
其他: |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二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5(1)施工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或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2)设计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如合同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3.6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3.7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8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8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10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09 08: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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