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市**区黑牛城道179号房产 | ||
房产 | ||
****区黑牛城道179号 | ||
10,696.53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商业 | 特色 | |
占用 | 权证名称 ||
免租期限 | 无 |
**** | ||
**市**区**道1号 | ||
****0000MB****1798 |
4,954.183万元 | 租赁期限 10年 | |
495.418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租金底价: 1-5年每年租金底价为488 万元/年,租赁期满5年后,从第6年开始每年租金价格递增1%,即:第6年租金底价为492.88万元,第7年租金底价为497.8088万元,第8年租金底价为502.786888万元,第9年租金底价为507.814757万元,第10年租金底价为512.892904万元。 |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是 | ||
200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不放弃 | |
否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地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地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 得以此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经过出租方审核,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完成现场勘查后,出租方向其出具《现场勘查确认函》。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及通过审核后的相关资质材料 (勘查联系人:张玮,联系电话:136****9599,勘查时间:工作日09: 00—11:30:14:00—16:00)。 3.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完成承租登记并在信息披露期间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承租方。 5.最终承租方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产权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最终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到账凭据,并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退还最终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并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允许转租。 8.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清活费用按照所展区域内统一标准收 取,****政府政策调整。 9.****酒店经营为主体,严禁****总会、歌舞厅、洗浴、按摩、足疗等低端服务业态。 10.本项目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 ||||||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依法****公司制企业(非自然人、非个体工商、非合伙制)。 2.****酒店经营资质及物业管理。(须提供:营业执照) 3.意向承租方具有经营、管理一万平方米以上商业项目经验,经营、管理年限超过五年。(须提供:相关的经营、管理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 ||||||
1.本项目房地产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等情况。 2.本项目房地****酒店****酒店经营状态,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权,现有房产装修为原租户进行装修,装修残值需新租户与原租户进行协商结算。 3.本项目房地产面积最终承租方若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影响该处标的物的年租金。 4.黑牛城道179号与黑牛城道177号为一栋整体大厦,共同享有配电室、消防设备室、锅炉房、空调系统等,安全责任及具体维护事宜及相关费用分配需与新承租方进一步协商。 5.本项目房地产无房屋产权登记证。 |
****中心有限公司 |
110********250 |
****营业部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