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005.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善路以南,东华林路以东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49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2.05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8005.2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321 | |||
起始价: | 21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净用地面积:18005.22平方米(折合27.008亩)。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大于62836;竞得人须按照《**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将宗地内配套的165****社区****社区****中心)、11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200平方米托育机构、4046****幼儿园、3250****中心****医院、门诊部)等其他公建配套设施建成****政府相关部门,由**区住建部门监管落实。宗地按照《****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2〕62号)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由**区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二)宗地关联信息:宗地位于**区电子城街道辖区内,区域内路网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小学、正在****学校,配套设施齐全。 (三)本次挂牌宗地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同一企****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五)竞得候选人、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党玥
联系电话:****184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