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井公资告字[2024]1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井公资告字[2024]15号)
井公资告字[2024]15号 2024年11月13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204.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公司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04.67 | ||||||
投资强度: | 39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159 | ||
起始价: | 91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2024】52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26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1.26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具比例:≤15%;(7)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照《**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 |
宗地编号: | [2024]53号 | 宗地总面积: | 729.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侧为****公司和冀政转征函【2021】1328号,西侧为****公司,东侧、南侧均为冀政转征函【2021】1328号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729.36 | ||||||
投资强度: | 39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160 | ||
起始价: | 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2024】53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26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0.42tce;(4)产业类型:交通运输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具比例:≤15%;(7)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照《**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04日在**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53号两地块均为一类物流仓储“标准地”,实行土地“带标出让”。竞买人需按照****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157****707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100****7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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