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招标人**** |
2024-11-21 09:00:00 | 预估价(万元)1290.98 |
2024-11-21 09:00:00 | 项目地址**市广信区花厅镇与**市**区洋口镇 |
20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
**** | 招标人姓名何先生 |
邹女士 | 招标人电话152****6699 |
183****2490 | 招标人地址**市广信区惟义路 105 号 |
**省**市红谷滩区**湖绿地国际博览城 5 号楼 8 楼 802-816 室 | 标段编号|
担保天数 | 90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中标价/发包价
**市花厅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花厅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饶广信发改审字【2023】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广信区花厅镇与**市**区洋口镇;
2.2 规 模:招标控制价****9836.89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河道综合治理总长9.34km,清淤疏浚1.392km,岸坡防护4.643km,重**陂2座,**下河埠头4座,**巡查道路1.698k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的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在**省公共**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40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5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6中标单位必须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农民工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的按照(饶治欠办发〔2020〕5 号)文件执行。
7.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根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10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业绩:
投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工程(堤防)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3)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对应级别及以上水工建筑物;
(4)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
7.12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广信****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招标投标网、**省公共**交易网、广信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广信区惟义路105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52****66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湖绿地国际博览城5号楼8楼802-816室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183****2490
招标监督机构:广信****办公室
电 话:0793-****232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1、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2、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市花厅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