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珍珠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公司 | ******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珍珠棉建设项目 | **市**市岳村镇中王庙村 | **聚力****公司 | 项目拟投资1200万元,租用******公司现有厂房及厂院建设年产3万立方米珍珠棉生产线。主要设备:珍珠棉发泡挤出一体机,珍珠棉复合机,珍珠棉裁板机,珍珠棉造粒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外购(EPE颗粒、色母等)—配料投料—发泡—挤出—复合—裁切—成品。 |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发泡挤出一体机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发泡挤出一体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和道路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发泡挤出工序、复合工序、造粒挤出工序以及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发泡挤出一体机物料挤出口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复合机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造粒机物料挤出口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危废暂存间全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收气,上述各工段废气经收集后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项目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边角料、废催化剂、废钢瓶;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收集后经造粒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催化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在厂区内1座固废暂存间暂存,****回收站;废钢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5620
通讯地址:**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