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新良****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处置,以下债权贷款本金合计为125,000,000元,利息合计198,615,483.62元(利息均暂计算至2024年11月10日),其他权益合计825536元,债权金额合计324,441,019.62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情况
计算至2024年11月10日,该户债权本金125,000,000.00元,利息198,615,483.62元,其他权益825,536.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企业概况
债务人**市新良****公司类型:****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连良,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县小潭乡胡堤,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收储;小麦粉、挂面,加工、销售;油料收购、收储、销售;食用植物油、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大米、饼粕、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的批发、零售;油泥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的进口业务,该公司已停业。
三、担保情况
抵押物情况:1、债务人名下的坐落于**县**小潭乡胡堤新延**房产13222.49㎡、工业土地12445.89㎡和200T、500T生产线设备、烘焙研发及预拌粉设备;2、抵押人**市****研发中心名下的位于**市商会大厦A26层写字楼1333.72㎡。
保****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86961P,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任立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1997年07月11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区福彩街158号(荣校东路与新四街口西北角),经营范围:毛毯、地毯、针棉织品、腈纶、涤纶、聚酯切片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该公司已停业。
保证人河****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00249U,类型:****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吕培中,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市人民路45号,经营范围: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耐火材料粘合剂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制冷器件加工。本企业自产的耐火材料及其制品、金刚石砂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住宿、饮食(前两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日用百货,纸品包装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朱连良,住**省**县。
保证人明辉,住**省**县。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6民初357号、(2016)豫0726民初2028号****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民初16号、(2017)豫07民初17号判决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对相应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正在强制执行中。该户债权抵押物较为充足,机器设备完好,房产、土地位置优良,具有一定的变现价值。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本公告中所列债权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折价购买相应债权。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单户对外公开处置。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1-****0257
通讯地址:**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