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里乡聂庄村示范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阎里乡聂庄村示范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 | ||
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项目实施地点 | 阎里乡聂庄村 | |||
最高限价 | 172232.36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村示范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00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45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对现有民房提升改造、**无障碍通道、****餐厅用具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需提供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 |||
其他条件 |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其他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7168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卢培 | 联系电话 | 0319-****168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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