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建****公司
CNCC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 Ltd.
****贷款**低碳城市试点建设项目
****医院提供和安装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合同号:****)
招标文件的补遗和澄清No.3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遗和澄清:
一、招标文件的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和资格标准 1.2技术评估:
表格中“8项目团队”增加以下要求:“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和资格标准 2.2.1未履行合同记录和2.2.3未决诉讼和仲裁:
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文件“表格CON-1”修改为:“表LIT-1”。
3、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表格EXP - 1:合同经验:
合同总额单位“美元”修改为:“人民币”。
4、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 1.1.3.2. 硬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
1132-01标准平台部署服务器的单位“台”修改为:“套”。
5、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 1.2.1.2.8. 售后系统运维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所有软硬件产品提供2年质保期。”修改为: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运维期5年,硬件质保期3年。”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和资格标准 2.5.1企业资质:
删除资质要求。
7、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 1.1.3.2. 硬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
增加以下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单位 | 工程量 | 最早交货时间 | 最晚交货时间 |
1132-76 | 多芯软导线 ZR-RVV-6*2.5 | 1.名称:多芯软导线; 2.配线形式:综合考虑; 3.规格:ZR-RVV-6*2.5; 4.材质:铜芯; | M | 1000.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77 | 多芯软导线 ZR-RVV-4*1.5 | 1.名称:多芯软导线; 2.配线形式:综合考虑; 3.规格:ZR-RVV-4*1.5; 4.材质:铜芯; | M | 500.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78 | 多芯软导线 RVVSP-4*1.0 | 1.名称:多芯软导线; 2.配线形式:综合考虑; 3.规格:RVVSP-4*1.0; 4.材质:铜芯 | M | 4700.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79 | 多芯软导线 RVVP-2*1.0 | 1.名称:二芯软导线; 2.配线形式:综合考虑; 3.规格:RVVP-2*1.0; 4.材质:铜芯; | M | 500.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80 | 多芯软导线 BVV-3*2.5 | 1.名称:多芯软导线; 2.配线形式:综合考虑; 3.规格:BVV-3*2.5; 4.材质:铜芯; | M | 2000.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81 | 配管JDG20 | 1.名称:配管; 2.材质: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套管(JDG); 3.规格:20; 4.配置形式:暗配; | M | 1800.38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132-82 | 调节型水阀执行器 | 1.名称: 调节型水阀执行器 | 个 | 48.00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8、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 1.1.3.2. 硬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
1132-15三相导轨式电能表的工程量“460”修改为:“468”;
1132-37 DDC控制箱的工程量“4”修改为:“21”;
1132-39 DDC控制箱的工程量“28”修改为:“8”;
1132-48路16/20A开关模块的工程量“47”修改为:“48”;
1132-50总线电源模块的工程量“6”修改为:“12”;
1132-51双联四键面板的工程量“47”修改为:“22”;
1132-52十二键面板:删除该项;
1132-53四联八键面板的工程量“23”修改为:“58”。
9、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中所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软件测试报告”相关描述均修改为:
“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测试报告”
10、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货要求1.1.3.1. 软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和1.1.3.2.硬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
最早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均修改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最晚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均修改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1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第24.1款: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修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
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第27.1款:
“开标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
修改为:
“开标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2.3经验和技术能力:在过去5年内,作为主要供应商成功完成至少2个合同,并且每个合同的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需求表”中所述的需求范围的合同。
疑问:是否可理解为包含“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相关内容且合同金额≥300万人民币的业绩证明”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还应满足“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需求表”中所述的需求范围的合同”。
问题2: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需求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并非投标邀请函中要求的关键资格,若投标人不能完全满足是否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回复:可以投标,不作为废标项,但会影响评标得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2.5.1企业资质”、“2.3.2技术经验”和“2.3.3生产能力”要求的证书并非投标邀请函中要求的关键资格,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是否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回复:如不满足,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问题4:招标文件第三章“1.2技术评估”表格中“1.2投标人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清晰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若投标人证书到期处于换证期间,是否可提供原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期距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内)作为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新证书复印件
回复:****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判定。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三章“1.2技术评估”表格中“8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配备的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若干项目团队成员。
疑问: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供团队成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建议增加此要求以保证投标人切实可提供满足要求的项目团队。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1条。
问题6: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没有对“投标文件封面”的格式要求,是否由投标人自拟
回复:是的。
问题7: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格式。
疑问:投标函内容第(5)项中的折扣方法,若我方报价无折扣是否可写“无”。
回复:是的。
问题8: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报价表1”“报价表2”“报表3”和“汇总表”格式:
疑问1:以上4个报价表的投标格式缺失部分表头字段,如下图红框所示,请补充完整。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1第2条。
疑问2:“报表3”和“汇总表”格式中的“外币”一列若没有境外产品,是否仍需要填写若需要,外币采用哪种货币若不需要,填“0”是否可以
回复:若没有境外产品,不需要填写。
问题9:招标文件第三章“2.2.1未履行合同记录”中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文件是“表格CON-1”,但在招标文件中未找到表格CON-1的格式。是否改为递交“表LIT-1:未履行合同记录”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2条。
问题10: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表LIT-1:未履行合同记录”格式中,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下图的“联合体成员”处是否保留若保留,此处是否需要填投标人名称
回复: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此处无需填写。
问题11: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表格EXP–1合同经验 ”格式中,合同金额货币单位为“美元”。此处投标人的货币单位是否可以“人民币”表示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3条。
问题12:招标文件第三章2.3.2技术经验中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其所提供的信息技术系统:(i)至少有3年的生产历史;以及(ii)在过去三(3)年内,已经被2个客户使用;(iii)至少满意地运行了1年。”
疑问:其中的“信息技术系统”是否指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提供供应商授权的“招标文件第六章1.1.3.1.软件产品清单和交货时间表中的所有软件”
回复:“信息技术系统”指以下10个系统:智慧管理运营平台,BIM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能源管理业务模块,综合监控业务模块,设备管理业务模块,物资管理业务模块,人员管理业务模块,****中心,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问题13:招标文件第一章“对于买方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中列出的、投标人拟采购或分包的主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品目,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每个品目拟定分包商(包括制造商)的名称和国籍。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证明其符合买方针对这些品目规定的要求。所报单价和价格将被视为适用于任何指定分包商,且不允许对单价和价格进行调整。”
疑问:若投标人没有“分包商”,是否只提供“制造商”名称即可
回复:是的。
问题14: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需求表的品目清单中缺少电表连接和配电回路所需的电流线和电压线,按电表数量核算,约缺少电流线(ZR-RVV 6*2.5)1000米和电压线(ZR-RVV 4*1.5)500米,是否按此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回复:已增加,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7条。
问题15:清单品目号1132-01标准平台部署服务器数量和单位是1台,但特征描述是“1台堡垒机、2台业务服务器、3台数据库服务器”。请问是否以特征描述为准如以描述为主,建议数量和单位改为1套。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4条。
问题16:系统图、平面图未表明DDC和数据采集器的取电方式,图纸和清单中未表达相关电源线和管道数量。经平面图核算,约缺少电源线(BVV 3*2.5)约2000米,管道(JDG20)约1000米,是否按此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回复:已增加,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7条。
问题17:新风机BA控制原理图如下:
疑问1:图中要求水阀进行开度调节控制,但清单里未找到调节型水阀执行器。调节型水阀执行器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还是由机电专业提供
疑问2:送风温度监测通讯线为RVVP2*1.0,但清单中未表现数量。经核算约缺少500米RVVP2*1.0线缆,是否按此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回复:已增加,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7条。
问题18:智能照明系统图中共有8键照明面板58个、4键照明面板22个、十二键面板0个、总线电源模块为12个、8路开关模块48个;而需求清单品目号1132-53四联八键面板为23个、品目号1132-51双联四键面板47个、品目号1132-52十二键面板10个、品目1132-50的总线电源模块数量为6个、品目1132-48的8路开关模块为47个;
疑问:品目清单数量和系统图数量不符,是否以系统图数量为准
回复:已修改为和系统图数量一致,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8条。。
问题19: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图中共有468个智能电表,而需求清单品目1132-15三项导轨式电能表为460个,是否以系统图数量为准
回复:已修改为和系统图数量一致,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8条。
问题20:清单品目号1132-10 LED屏展示,大屏配置除了屏体以外,还应包含控制设备和配套辅材跳线等,是否需要整合在品目号1132-10里进行报价
回复:需要整合在该项里进行报价。
问题21:招标文件第六章“1.2.1.2.8.售后系统运维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所有软硬件产品提供2年质保期。”;招标文件第八章特殊合同条款“一般合同条款第28.3款:质保期是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运维期5年,硬件质保期3年”
疑问: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八章要求的质保期不一致,质保期是否以作第六章供货需求表要求的2年为准进行报价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5条。
问题22:招标图纸“****医院****0830楼控CAD--楼控01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说明(一)--4.2建筑能效监控系统”中表述“6、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该与水暖电等设备专业密切**:本工程数字电能表计量及采集由强电专业负责设计并安装;数字流量表由给排水专业负责设计并安装;空调能量表由暖通专业负责设计并安装;所有现场采集表均需预留供给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通讯接口。”
疑问:按照上述设计说明,招标文件第六章1.1.3本次合同包范围及描述中“品目1132-15至品目1132-36内的三相导轨式电能表、互感器、水表、能量表”是否需要投标人供货及安装还是投标人做通讯接口对接即可
回复:需要投标人供货及安装。
问题23:招标图纸--建筑能源监测系统图中显示水表、能量表的通讯线为RVVSP4*1.0,第六章1.1.3本次合同包范围及描述中缺少该品目。
疑问:结合招标平面图纸估算,约缺少4700米RVVSP4*1.0线缆用于水表、能量表通讯,是否需要投标人按此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回复:已增加,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7条。
问题24:招标图纸--BA系统设备控制点数表中显示“20点位DDC控制箱8台,40点位DDC控制箱21台”;而招标文件第六章1.1.3本次合同包范围及描述中“品目1132-39的20点位DDC控制箱为28台”、“品目1132-37的40点位DDC控制箱为4台”。
疑问:招标文件清单和招标图纸中的上述DDC数量差距较大,以哪个数量为准
回复:已修改为和图纸数量一致,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8条。
问题2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和资格标准 --> 1.2技术评估 (“投标人须知”第 36.3款 和第36.4款) --> 4.投标人具****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联合会颁发的CS(系统集成,总共 5 级)3级的,评分等级为3级。
质疑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内容:招标公告中,将“具有(i) 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ii)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然而,在评分项中又设置了“投标人具****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联合会颁发的CS(系统集成,总共 5 级)”的评分要求,并按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级别得分。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能平等参与竞争,评分项的设置不应成为资格项的附加条件。
因此,请贵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区分资质要求和评分项,避免重复规定和混淆概念,确保招标活动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从资格要求中移除,并重新调整评分项的设置,确保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能公平参与评分和竞争。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6条。
问题2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和资格标准 --> 2.5资质要求—>2.5.1国内投标人(单一实体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i) 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ii)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
质疑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项目有资格条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有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条件要求应当与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相适应。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设计相关资质,然而,本项目明确为“****医院提供和安装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是一个平台及设备建筑安装类项目,而非设计项目。因此,将设计资质作为投标资格要求,显然与项目性质不符,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为确保项目的专业性、独立性和质量,避免利益冲突,提高项目透明度和效率,应该要求设计和安装建筑工作由不同的单位承担。
因此,请贵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调整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资质的要求,去除与设计相关的资质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请贵方在收到本质疑函后,尽快给予明确回复,并公开处理结果,以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补遗No.3第6条。
特此补遗和澄清。
请投标人收到此函后在回执处签章,扫描回执到****@qq.com、****@163.com。
中化建****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回 执/Return Receipt
本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邮件发来的《****医院提供和安装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合同号:****)招标文件的补遗和澄清No.3》共12页。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澄清文件附件:
如潜在投标人有意向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请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第6条要求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未通过贷款机构的评估认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对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纸质版文件为准。
澄清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