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14 10:1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公司年产注塑件250吨**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公司年产注塑件250吨**项目 | **市**区胥口镇时进路125号 | 苏****公司 | ******公司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注塑件250吨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粉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2 | **时****公司年产200万件新能源电池配件、100件模具加工迁建项目 | **市****工业园钟塔路86号1幢厂房1楼、2楼 | **时****公司 | ****公司 |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能源电池配件200万件,模具加工100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和防锈剂、脱模剂挥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油雾挥发废气采用管道收集+油雾净化装置处理,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机加工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工业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