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亦庄**YZ00-0202街区,****路,南至泰河一街,西至**六路,北至泰河路,用地面积为3.09公顷。
调查地块2003年之前主要种植农作物,2003年后一直为空地,2011年利用调查地块北侧西部部分区域和相邻地块建设559线公交场站,主要用于停放和维修599线公交车,2020年拆除维修间,2024年5月搬走停止使用,仅剩门岗;2018年利用调查地块北侧东部部分区域和****停车场,主要用于停放环卫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以及生活办公,2020****停车场东南角存放空生活垃圾箱。
截止至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大部分区域为空地,长满荒草,北侧西部为599线公交场站空地,临时停放公交车,****停车场,存放有空生活垃圾箱,临时停放环卫车辆以及生活办公临建。
根据《亦庄**YZ00-0202街区X24R2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污染物识别调查地块潜在污染源为599线公交车停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的车辆用油、599线公交车维修车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的维修用油,以及环卫车辆停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的车辆用油,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三、钻探采样和检测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2个地下水监测井。
调查地块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于2024年9月14-15日采集,地下水样品于2024年9月18日采集,共采集39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和3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
调查地块样品由苏伊士环境检测****公司进行采集和检测分析,该公司均具有相应检测因子的检测资质,以保障检测质量准确可靠。
四、检测结果分析(一)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结论
调查地块土壤pH为8.26~9.5,呈碱性。
调查地块六价铬全部未检出,汞、镉、铅、铜、镍、砷全部有检出,均未超过筛选值。
调查地块所有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中仅有1个样品(S2-12.0)有6种因子检出,但检测****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其他样品的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调查地块共有25个土壤样品检测石油烃(C10-C40),其中5个样品有检出,检测****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结论
调查地块地下水pH在6.4-6.6之间,本次地下水检测的指标中有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总硬度、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氮、铝、砷、钠、铜、铁、铅、锰、硒、锌共17种因子有检出,其中2个地下水监测井总硬度均超过Ⅳ类标准值,地下水监测井W2硫酸盐超过Ⅳ类标准值,地下水监测井W1现场平行样硝酸盐超过Ⅳ类标准值,其他样品检出结果均未超出Ⅳ类标准值;其余因子均未检出。经分析调查地块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超标应是受到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
五、调查地块结论根据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各检出因子的最大浓度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未来规划用地需求。
调查地块地下水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其他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经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超标是受到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调查地块地下水可满足未来规划用地需求。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