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拉善申华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砂矿绿色采选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992MA0QWULHX8 | 建设单位法人:胡鹏飞 |
岳成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 |
**自治区阿拉善****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以西3公里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石英砂矿绿色采选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自治区**嘉尔嘎勒赛汉镇以西3公里处现有**范围内 |
经度:105.333411 纬度: 37.8752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6 |
阿环审表〔2023〕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448.5 | 运营单位名称:**** |
****2992MA0QWULH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2992MA0QWULHX8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0100MA75WM3C6D | 竣工时间:2024-01-20 |
2024-01-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01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5Md6l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根据《******局划定**范围的批复》(盟自然资采划字[2022]007号)文件,本项目**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范围标高:1403-1356m,**面积为0.3545km2。 根据本项目矿产**储量报告可知,共计查明**量949.35万t,其**采矿证内累计查明**量475.38万t,保有**量130.79万t,动用**量344.83万t,深部探矿范围内查明**量共计818.8万t。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可开采**量为922.6万t。 矿山建设规模确定为100万t/a,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本项目可开采**量为922.6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9.2年。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共计查明矿产**量949.35万t,其**采矿证内累计查明**量475.38万t,保有**量130.79万t,动用**量344.83万t,深部探矿范围内查明**量共计818.8万t,本项目可开采**量为922.6万t。 矿山建设规模为100万t/a,可开采**量为922.6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9.2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西南侧首采区未开采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时间约为15d,首采区开采结束以后,对二采区进行二次剥离,施工时间约为45d,剥离后堆至临时堆土场,继续进行深部开采。进行毛砂筛分车间的搬迁工作,采坑范围内毛砂筛分车间由阿拉****公司负责进行搬迁,搬迁至阿拉****公司水洗车间旁。 运营期: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以分片式进行开采,使用挖掘机或装载机直接进行铲装。具体为:①表土剥离;②挖掘机铲装砂石料;③装载机短距离转运;④由阿****公司运至其毛砂筛分车间进行下一步深加工。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产生的表层剥离物和废石初期堆放于临时排土场,阶段性回填采坑,并对采坑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西南侧首采区未开采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时间约为15d,首采区开采结束以后,对二采区进行二次剥离,施工时间约为45d,剥离后堆至临时堆土场,继续进行深部开采。进行毛砂筛分车间的搬迁工作,采坑范围内毛砂筛分车间由阿拉****公司负责进行搬迁,搬迁至阿拉****公司水洗车间旁。 运营期: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以分片式进行开采,使用挖掘机或装载机直接进行铲装。具体为:①表土剥离;②挖掘机铲装砂石料;③装载机短距离转运;④由阿****公司运至其毛砂筛分车间进行下一步深加工。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产生的表层剥离物和废石初期堆放于临时排土场,阶段性回填采坑,并对采坑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矿坑积水回用于采坑的抑尘。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开采、排土作业、道路运输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对排土场等易起尘区域采取苫盖措施,确保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制要求。 噪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露天开采剥离物及表土临时堆存在现有排土场,随着开采进度,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辆的保养维修依托阿拉****公司进行,产生废机油暂存在其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矿坑积水回用于采坑的抑尘。 废气:项目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加强露天开采、排土作业、道路运输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对排土场等易起尘区域采取苫盖措施,经监测,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制要求。 噪声:项目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持路面完整、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和运输时间。经噪声监测,运营期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已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露天开采剥离物及表土临时堆存在现有排土场,随着开采进度,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辆的保养维修依托阿拉****公司进行,产生废机油暂存在其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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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施工期较短,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占地区域的表层土堆存至临时排土场,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剥离废石等严禁随意堆放。项目施工期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周边动物的惊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中减少燃油泄漏和机械检修、冲洗等随意排放,减少施工过程对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影响。 | 项目主要生态影响为项目**、堆土场等地区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至排土场用于生态恢复;排土场周边设置拦挡设施,表土堆场采取防护措施;对形成的露天采坑采用剥离物等回填覆土后人工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对排土场及露天采坑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对已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抚育管理。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运输道路 (依托扩建前现有工程): ①厂外运输道路为从**至绿洲路与**路连接处,长度为5000m,路面结构为混凝土硬化路面,路基宽为8m; ②运输道路主要为露天采坑至全封闭毛砂原料库道路,长度为600m;露天采坑至临时排土场道路,长度为400m,为砂砾石路面。 办公生活区: 依托阿拉****公司办公生活区,位于**外西北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输道路 (依托扩建前现有工程): ①厂外运输道路为从**至绿洲路与**路连接处,长度为5000m,路面结构为混凝土硬化路面,路基宽为8m; ②运输道路主要为露天采坑至全封闭毛砂原料库道路,长度为600m;露天采坑至临时排土场道路,长度为400m,为砂砾石路面。 办公生活区: 依托阿拉****公司办公生活区,位于**外西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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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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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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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至排土场用于生态恢复;排土场周边设置拦挡设施,表土堆场采取防护措施;对形成的露天采坑采用剥离物等回填覆土后人工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对排土场及露天采坑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对已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抚育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至排土场用于生态恢复;排土场周边设置拦挡设施,表土堆场采取防护措施;对形成的露天采坑采用剥离物等回填覆土后人工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将对排土场及露天采坑种植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对已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了抚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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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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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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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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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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