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13-230001-044615
二、合同名称: ****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 **市**区兴东路6号 ****法院
联系方式:188****888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27委10组新鹤C区人寿财险办公楼
联系方式:159****77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5502.5100元
合同金额: 0.55025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市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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