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恒大翡翠珑庭(二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492MKD7Y | 建设单位法人:耿学波 |
李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樊** |
**市樊**人民西路58号恒大影城三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恒大翡翠珑庭(二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樊** 樊**松鹤路(南侧) |
经度:112.116454 纬度: 32.0453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12 |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5000 |
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492MKD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600MA492M1XXD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2-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49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栋26层高层住宅(10#)、两栋33层高层住宅(11#、12#)、一栋29层高层住宅(13#)、一栋28层高层住宅(14#)、一栋11层高公租房(15#)及一栋3层高幼儿园和地下室(南区),建筑总面积109739.4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840个、机动车停车位819个,并配套建设了雨污管网、3个标准化粪池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栋26层高层住宅(10#)、两栋33层高层住宅(11#、12#)、一栋29层高层住宅(13#)、一栋28层高层住宅(14#)、一栋11层高公租房(15#)及一栋3层高幼儿园和地下室(南区),建筑总面积109739.4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840个、机动车停车位819个,并配套建设了雨污管网、3个标准化粪池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前期准备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内外装饰阶段、外网施工阶段、区域绿化阶段直至交付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前期准备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内外装饰阶段、外网施工阶段、区域绿化阶段直至交付使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地下车库设置尾气专用排放管道,排气口朝向绿化带,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以减少排风口废气的环境影响;设置限速标识牌、加强管理等方式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汉江 将水泵、风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对机****停车场的管理,禁止鸣笛,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车库设置尾气专用排放管道,排气口朝向绿化带,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以减少排风口废气的环境影响;设置限速标识牌、加强管理等方式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汉江 将水泵、风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对机****停车场的管理,禁止鸣笛,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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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总处理能力240m3/d | 本项目尚未入住,无生活污水、车辆尾气、水泵风机噪声等产生,不具体监测条件,因此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隔声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 | 将水泵、风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对机****停车场的管理,禁止鸣笛,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 本项目尚未入住,无生活污水、车辆尾气、水泵风机噪声等产生,不具体监测条件,因此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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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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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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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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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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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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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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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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