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数智化改造项目-在线灰份仪(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田庄数智化改造项目-在线灰份仪(二次)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田庄数智化改造项目-在线灰份仪(二次)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招标内容(设备明细):
见招标公告 。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13日
评标地点:****集团****中心东楼301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共计得分 | |
1 | 第1名 | **** | 626000元 | 85.2 | |
第2名 | ****商贸有限公司 | 628000元 | 66 | ||
第3名 | ******公司 | 627500元 | 61.8 |
备注:
五、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扫描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大道47号
联 系 人:电气仪表科袁国庆
联系电话:0375-****511
业主单位:****集团****公司安装处
地址:**市**区****段
联系人:曲文博
联系电话:175****21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
办公地点:****业务三部106室
联 系 人:汝玉杰、赵**
联系电话:0375-****573、0375-****570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财务邮箱:****@163.com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 159****0605
公司网址:zpzb.****.cn(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