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智能智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82MA3C9NX80W | 建设单位法人:周州 |
李传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区颜店**,西临颜和路、东临颜德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材料智能智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37-C2437-地毯、挂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区颜店**,西临颜和路、东临颜德路 |
经度:116.69285 纬度: 35.55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4 |
济环报告表(**)〔202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882MA3C9NX8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82MA3C9NX8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882MA3NL6XN2W | 竣工时间:2024-08-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mgs/39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700万平方米地毯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产2000万平方米地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背胶、烘干、印花等 | 实际建设情况:背胶、烘干、印花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预涂生产线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和燃烧器燃烧废气(SO2、NOx及颗粒物)一起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印生产线喷印、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和燃烧器燃烧废气(SO2、NOx及颗粒物)一起通过1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调料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 高(DA004)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车间预涂生产线、喷印生产线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和燃烧器燃烧废气(SO2、NOx及颗粒物)一起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2#车间喷印生产线喷印、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和燃烧器燃烧废气(SO2、NOx及颗粒物)一起通过1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调料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 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一期建设三根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度物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度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体度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度物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度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体度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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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373 | 0 | 0 | 0 | 0 | / |
0 | 0.196 | 0.5656 | 0 | 0 | 0.196 | 0.196 | / |
0 | 0.174 | 0.211 | 0 | 0 | 0.174 | 0.174 | / |
0 | 0.328 | 0.995 | 0 | 0 | 0.328 | 0.32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9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6kg/h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1kg/h | |
3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7.4×10-3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隔声减振、低噪声设备 | 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度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度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五、建设单位应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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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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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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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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