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4-11-13 | |
,,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省**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8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省**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8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已备案并委托****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征求意见稿-******省**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8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1).pdf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9****9055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填好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附件2-公众意见表-******省**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8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1).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