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119.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9≤ 并且 ≤1.7 | 建筑密度(%): | 40≤ 并且 ≤50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36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23119.4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3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415 | |
起始价: | 166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6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目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及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县**城第三办公区二单元9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到 **县**城第三办公区二单元9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城公租房6栋一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地块: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4日 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城第三办公区二单元9楼
联 系 人:罗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0774-****362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石桥镇**街支行、农业银行**县石桥支行、****银行****公司石桥支行
开户账号:100********0018888、203********010358、447********357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