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和《****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备案事项的通知》(西财采〔2021〕11号)规定,我局计划开展**塘区石埠街****示范区果蔬大棚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服务的采购工作,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塘区石埠街****示范区果蔬大棚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塘区石埠街道老口村**一队;
建设内容:碎石路面1725平方米,引水渠200米,排水沟780米,蓄水池1座,沉淀池1座,暗埋涵管45米;
总投资:150万元;
工期:30天。
二、采购内容
履行监理职责,同步进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收集及交付使用。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未达到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价文件(建议按百分点进行报价,最终按施工中标价作为基数,按百分点报价计取);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联系地址:**市**塘区秀灵路东三里30****农业农村局3—402号办公室,邮编530000
联系人:黄工,电话:0771-****061
五、报价文件要求
凡满足条件的服务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0日18:00前将相关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我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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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