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肖口镇田庄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邀请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太****镇健康东**侧曙光路东侧101、102铺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小写:13768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吕会平、廉悦玉、曾义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187****76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胜利北路环球外滩国际城黄**岸**C7幢1101室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3****7692
收费标准: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或****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胜利北路环球外滩国际城黄**岸**C7幢1101室。联系电话:187****7656、193****769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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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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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