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4
本项目为****2024年至2026年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 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 ****公司****公司、**迅捷****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分 公司。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至2026年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年度 标包 产品或服 务名称 产品或服务描述 计量单位 预估不含税单 价(元) 数量 预估不含税 总价(元) 预估含税总 价(元) 2024年11- 12月 包1 视频监控 设备维保 服务 视频监控维护、备 品维修及更换服务 、零星施工、备件 服务、值班监控、 巡检工作等服务。 项 222584 1 222584 235939.04 2025年01- 12月 ****504 1 ****504 ****634.24 2026年01- 10月 ****920 1 ****920 ****695.2 合计 ****008 ****268.48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008元(不含税/两年),****268.48元(含税/两年)。 1.4项目类型:服务类。 1.5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委托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期集中采购合同有效委托期限终止次日(以后到者为准 )起2年或委托总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委托方需在该有效委托期限内进行委托(以 委托生效日期为准),逾期委托视为无效委托。受托方接收委托方逾期发出的委托所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自行承担 。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届满委托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的,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有效委 托期限。协商不成的,合同有效委托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终止。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的各单项服务不得超过不含税限高单价(详见《第六章附件 应答一览表》),高于限价的将否 决应答。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IT系统维保服务 项 1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2业绩要求:具备中国境内视频监控类项目(集成施工类或维护维保类)业绩,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4年10月 22日累计金额达到400651.2元人民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相****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上的查验结果截 图,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 2.3信用要求:****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 11月13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22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 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 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价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 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 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 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 ”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唱价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 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 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 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 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省**市五一北路 96 号鸿宇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6层 项目经理/负责人:林静、苏昌荣、朱林 联系电话:158****2559 电子邮箱:****@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 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应答人应遵守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cn)公布的《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 处理规则》,详见公告附件。” 9.2为了稳定上传应答文件,避免拥挤导致无法上传,请应答人至少提前4个小时上传应答文件。如遇供应商注册、 CA证书办理、电子招投标相关业务等问题,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123(工作日8:00-18:00)或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在线客服咨询。 9.3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公司(BJCA)证书,供 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CMCA证书,请 立即办理CMCA证书,若因未办理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CMCA证书办理流程、办理 网点、费用标准及支撑方式等,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的“CA证书办理及安装”栏目。 9.4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唱价。 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 相关内容。 请在唱价时间前确认是否具备参加远程线上唱价的条件并查看远程线上唱价指引(详见公告附件),如有不明确的 问题须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ES系统****390123客服电话。 如对唱价过程有异议,请于应答截止时间(公开唱价时间)后2个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 (b2b.****.cn)提出相关异议。 特别说明: 1、若由于ES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唱价相关操作,则供应商需提供系统异常截图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 ES系统****390123客服电话。 2、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线上方式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信息,请知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院有限公 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