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其****年****城市照明专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质比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年****城市照明专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ZPZXCG2024-1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主要监理服务包括****年****负责实施的照明设施大中修、人民来信、应急抢修、设施整治、箱式变预防性试验和更新、节日布置、亮化设施大中修、景观照明提升等,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含工程资料)、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造价控制、变更控制以及保修期的质量保修控制。
2.项目根据使用功能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功能照明监理,主要包括照明设施大中修、人民来信、应急抢修、设施整治、箱式变预防性试验和更新等项目;
二标段:夜景照明监理,主要包括节日布置、亮化设施大中修、景观照明提升等项目;
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0%达到“合格”标准。
4.监理服务期:自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城市照明专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止;
5.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一标段限价 18.6168万元,费率1.5514 %;二标段限价 26.9944万元,费率 1.5514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城市照明专项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①供****采购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由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按标段金额较大优先中标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
②本项目两个标段拟同一天同一个开标室开标,两个标段被授权代表须为同一人。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必****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且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被授权代表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5)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廉政规定;
6)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 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出售地点:**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103室;
3.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
4.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售价: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3:30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00截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101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顾芸、李颂庆;
5.截止期后的比质比价采购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评审有关信息:
1.比质比价采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00时
2.比质比价采购地点:**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101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比质比价采购结束后
4.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101室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0-****0952
地址:**市后西溪25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芸、李颂庆
联系电话:0510-****9070
联系地址:**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一楼
邮箱:****@163.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