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杭淳开高速公路分水枢纽先行配套工程监理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杭淳开高速公路分水枢纽先行配套工程包括临时集中场站工程和桩基工程。其中临时集中场站在临建高速已征用地范围内,设置拌合站、钢筋加工车间、办公生活区等临时设施,总占地面积约49亩;桩基工程共29根。施工工期约6个月,总造价约1947.9万元。此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31.7万元,实施地点:**市**县。
2、采购内容和范围:杭淳开高速公路分水枢纽先行配套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受发包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等。
3、服务期限:180日历天,维保期至项目(含桩基通过专项验收)移交止。
4、服务质量要求: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的监理服务业绩(能提供以总监身份完成过2021年11月1日以来一个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业绩不低于500万的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应清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注册专业为公路专业)监理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1-15 00:00至2024-11-17 23:59。
2、潜在供应****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1-18 16:30。采购人将于2024-11-19 16: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20 09:00。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com/),****集团****公司(https://www.****.com/)上发布。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元川村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qq.com
电子邮箱:****@qq.com
2、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纪检室
电 话:0571-****8010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6758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