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50吨丝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年产350吨丝绵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50吨丝绵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4′52.119",北纬24°30′25.133";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年产丝绵350吨。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下载查看链接:https://pan.**.com/s/1IPYIsBVm0x0hiMAG2JSPogpwd=4rno,提取码:4rno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范围内以及关心项目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工业园区
联系人:余总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5****7165
邮箱:****@qq.com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文苑路金泰豪庭乘风阁B单元30楼300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9723
邮箱:****@qq.com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