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项目名称 | GZ429、GZ307、GZ253、GZ375地块能效测评服务框架**单位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境内 | ||||
招标范围 | GZ429、GZ307、GZ253、GZ375地块能效测评服务框架**单位 | ||||
招标内容 | 1、****公司运作效率,节约开发成本,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一家能效测评服务框架**单位。 2、投标人负责GZ429、GZ307、GZ253、GZ375地块能效测评服务,为本项目提供符合《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J32/TJ 135-2012)要求的建筑能效测评(理论值)报告和相应检测报告。 3、如中标人不服从招标人管理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确定新的**单位。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
服务周期 | 根据各个项目需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保证金 |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综合资质(具有出具、报审《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能力); 3、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包含检测项目:围护结构实体检测、建筑节能系统检测);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3个相关类似业绩(提****公司公章)。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 /份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盖章版PDF扫描件U盘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00前 方式: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0514-****004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7:00前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10时 00分前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地址 | ****开发区八里镇**路123号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10时 00分 | 地点 | ****开发区八里镇**路123****集团7楼开评标室 | |
开标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
招标限价 | 2万元/幢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盖章版PDF扫描件U盘”分别封装,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装订在同一个标袋中。(标书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
评标办法 | 采取最低价中标,本报价为包干价(包括相关所有费用)。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 ||||
费用支付 | 中标价即合同价,按单个项目分别签订合同,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中标人必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其他 | 1、以上项目中标人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GZ307地块项目与****公司签订、GZ429地块项目与****公司签订外,其余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地址:****开发区八里镇**路123号 招标联系人:丁思 电话:0514-****0042 电子邮箱:****@qq.com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发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采购 |